年华匆匆流逝,对我而言,曾经拥有的某个时代,已经一去不返。在那个时代,读了《义犬博比》,我会泪流不止,但今晚,一口气看完这本小说,却心静如水,面冷如霜。
对狗,我怀有一种深重的私人感情——曾有几只狗是我最真挚的朋友,我们之间有说不完的故事。这种私人情感甚至令我不愿用“狗”来称呼它们,因为在汉语里“狗”这个字眼带有许多不敬之意。
《义犬博比》的译者序言里引用了一句名言:“我对人了解得越深,就越是喜欢狗。”这句话刺痛我,令我今夜不敢入眠,而思考自己的“面冷如霜”,并写下这篇文字。
“惨象,已使我目不忍睹;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鲁迅先生曾写下这样凄厉的话语,我依然羡慕他,因为他心中还流有热血与激情。而我的心脏和血液,都已酷冷。生活阅历像寒风卷去了我的青春,把我的年龄从十八直接改写成了八十。
然而怎样酷冷的心,面对格雷弗里亚斯·博比,都不得不献上可能付出的最大敬意,所以今夜在困倦中我不敢入眠,而写下这篇文字。
为什么会有如此扼制不住的敬意?这是我今夜思考的问题。
是博比对老约克的忠诚铸成了它的伟大吗?这样的答案似是而非,其实不是的!
所以我反对本书中文版的“汉式”译名——博比就是《格雷弗里亚斯·博比》,他是一条狗,而不是《义犬博比》。格雷弗里亚斯·博比生于英夷岛国,肯定不识汉字,没念过四书五经,没受过圣人教化。“仁义”之说,当今大学教授,也未必个个讲得清爽,它岂能考得及格?
倒是李耳先生有句话,可以侧面帮助我们理解博比:“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我们能够被博比所感动,是因为我们渴望人与人之间也建立博比和老约克那样的关系,而事实上无法企及!博比之所以能做出那样令人惊心动魄的壮举,是因为他没能力接受人类更多的教育,倘若博比的智商有可能念到小学三年级以上,早离开他的老约克了,哪里有什么守墓等待十四年的“义犬”?
很有些没点历史概念的人,说什么美国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未来。别以为谁有钱谁就是“发达”,评价指标也太单一了吧?财富的丰俭也不能完全偏执地用当今市面流行的金融财务指标来衡量,中国唐朝的富裕程度,其实不亚于今日的美国。如果以文明发展程度来衡量,美国至少落后我们一千年。发达是发达了,然而这文明是人类社会孕育出的一个怪胎。文明越是发达,我们的人生就越是无法直面。所以当今的中国人都执行“驼鸟政策”,说小麦亩产十万斤,也不妨登在这个有五千年以上农耕文明国度的全国性报纸上,而且煞有其事。都说美国人幽默,这样鸿篇巨制的玩笑,他们至少还要十个世纪以后才有能力开得出来。
没有桃花源,人心不古。怪胎早已出生,正在成长,并牵引我们向前进。停一停吧,定定神儿吧,中国人,尤其是还没有走太远的西洋人!
我思念李耳,思念那个曾经警告和指点我们的祖先,思念那五千个金子般的汉字,因为李耳曾经说:“人要是能像格雷弗里亚斯·博比那样活着,该有多好呀!”